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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领回被收养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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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与郑某婚后生有一女,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3岁的孩子被判随郑某生活。离婚后,我就外出打工,两年未归。上个月,家父来电话说前夫郑某已经再婚。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新农村》 2011年第7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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