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着眼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为破解信访矛盾,积极展开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的实践探索,明确了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性质、目的和原则;确定了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操作流程等。通过该机制的全面推行,推动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提升,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效能。由于该机制是一种创新机制,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出处
《广东法学》
2011年第3期9-13,共5页
Guangdong Law Science
基金
本文系201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研究》(编号:GJ2010D08)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