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法人独立人格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该制度的出现使公司这一市场经济的细胞得以健康发展。我国《公司法》确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时间不长,相关的法律规定较为简单,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需要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后果要件、责任承担诸方面加以完善。
出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57-59,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