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学专业本科生于检察机关实习的过程中,由于单位及高校双方认识不足、相应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部分高校法学专业实习并未收到应有的效果。我们应增强实习双方的联系与制度衔接,完善双向考评体系与经费保障体制,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方案,最大程度地发挥实习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
出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60-62,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