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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案主犯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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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5日,经过长达8h的庭审,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瘦肉精”案中的刘襄等5名犯罪嫌疑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主犯刘襄被依法判处死缓,奚中杰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3名涉案人员分别被重判9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防疫站3名工作人员获刑,因玩忽职守罪被判5~6年有期徒刑。
出处 《肉类工业》 2011年第8期58-58,共1页 Mea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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