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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建立供电营业所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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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切实做好乡(镇)电管站的体制改革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先后建立了14个试点供电所,通过近半年的实际运作,供电所已初步显示出应有的作用。 1 供电营业所建立的原则与做法 1.1 供电营业所的性质和任务 供电营业所是县电力局(简称县局)的派出机构,不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第三产业除外),不具有当地政府管电职能,不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接受县局各专业科室的对口指导与检查。
出处 《农村电工》 1999年第12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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