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核心命题,它从道德、哲学、宗教或政治的混沌迷思中,剥离出法律问题,从而,法律科学思考的清晰性和技术性开始成为可能。"分离命题"不是漠视或忽略显而易见的社会常识,看不到法律与"应然"间的内在关联。而法律实证主义作为18世纪末19世纪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学术现象,它以其独到的学术视角与现实关怀,将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与实践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30-33,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