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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顶包”行为的法律适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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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肇事后的"顶包"行为无法涵盖于我国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法之中,也不可用"事后不可罚"理论进行解释。所以笔者认为,该行为不是"一罪",而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作者 文艺霏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11年第7期149-150,共2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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