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是社会秩序属性内在要求的产物,是随着人们在交往行动中所进行博弈达成社会均衡的状态瓦解和建立的反复运动而不断生成。法服务于社会秩序的造就,其生成有着独特的动因。原因方面,在囚徒困境式社会语境下,人们为了摆脱生存危险、促成走上合作而必然引致法的生成。动力方面,合作中存在的"搭便车"和既有的法律制度的驻守使得推动法的生成的力量往往是国家。生成的法因为承载着相应的道德观念而具有信任的品格,信任的品格蕴含着法的公权强制的特性。
出处
《甘肃理论学刊》
2011年第4期139-145,共7页
Gansu Theor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