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外汇局在对已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实行收付实现制头寸余额下限管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调整2010年11月8日收付实现制头寸余额为负数的银行的下限;同时要求加强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在2010年度核定的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2011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指标规模,并适度调减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规模较大银行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出处
《中国外汇》
2011年第15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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