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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新闻化”的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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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业竞争日益激烈,新闻题材的分类、记者的分工越来越细。法治新闻记者、法治新闻版面,就是分工细化的表现。分工越细,要求记者的专业素质越高。近些年来,法治新闻记者的证据意识越来越强。但我们不难发现,即便是"照抄"司法文书,仍不时出现事实差漏,甚至引起纠纷、官司。本文试图通过若干事例,说明司法文书"新闻化"过程中,记者必须注意的"抄写"要求。一、准确与模糊这里的"准确",是指新闻表述尊重司法文书,保持客观、公正、冷静的态度。
作者 刘长风
机构地区 湖北日报
出处 《新闻前哨》 2011年第8期70-71,共2页 Press Out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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