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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集团公司获“2001─2010年中央企业档案移交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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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维护国家档案完整与安全,按照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档案移交进馆的工作安排,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负责,由集团公司技术档案馆具体负责移交中国船舶工业管理机构从建立时的重工业部船舶工业局至六机部时期的机关文书档案。
作者 李亚娥
出处 《机电兵船档案》 2011年第4期66-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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