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汇瘦肉精的事件折射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过低的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出于保证融资优势、扩大规模、避免摘牌、获取控制权等私利考虑,再加上市场监管不严,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完全、信息欺诈等行为惩治力度较轻,导致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总体偏低,从而极大地削弱了信息的相关性。我国应当通过采取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审计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欺诈的惩治力度等措施,以提高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满足上市公司相关利益者的要求。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1年第20期121-122,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