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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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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2月,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
作者 张浩
机构地区 上海
出处 《农业知识(百姓新生活)》 2011年第8期42-43,共2页
关键词 协议书 撤销 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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