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法总论》是比较法学的经典著作,然经典并不代表真理,依笔者所见,该书至少存在三方面的缺陷:一是该书贯穿着实现"统一世界法"的思想,却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只字不提;二是该书对于比较法的性质,即"学科"与"方法"之争这一关键问题避而不谈;三是该书对于世界各大法系之描述可谓详尽,实则却隐含了同质大于差异的圈套。我国比较法学的发展需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复兴以及批判精神的回归。
出处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128-129,共2页
Journal of Lanzhou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