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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农电视产品的“四少”与“四低”

Countruside television PRO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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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农电视产品作为一类重要的公共文化产品,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上承担着重要职责。电视媒体是最符合农村受众使用习惯的传播载体,也是农村市场拥有率最高、农民使用时间最长的媒介,而电视产品是农民接受各种信息、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途径之一。对农电视产品的发展状况,直接反映了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水平。但是,我国对农电视产品的发展现状却与整个国家、社会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很不成比例,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状态。
作者 李岭涛 姚远
出处 《文化产业导刊》 2011年第8期56-63,共8页 Cultural Industri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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