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监管标准对货币政策的潜在影响 被引量:2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1年4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我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我国银行业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等监管标准要求都高于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并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尽管近年来,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在经历改制上市后,资本充足率及经营稳健性水平大幅提高,但我国新监管标准的正式实施,仍将对金融机构的微观经营行为,以及建立在微观基础之上的货币政策框架带来一定的影响。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6期74-76,共3页 China Financ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4

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