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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副厅局级以下官员不得配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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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建设节约政府和廉洁政府,防止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中的铺张浪费行为,近日,陕西省对省市单位公务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省副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不得配备专用公务车,且各部门和单位不准购买越野车。
出处 《共产党员》 2011年第8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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