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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原副院长贪腐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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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受贿案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青峰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宣判后刘青峰没有提出上诉。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1年第8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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