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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您好!患者因交通事故受伤前来我院治疗。因病情较重,在未经患者本人同意、由其丈夫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医生实施了截肢手术。医院考虑当时患者情绪激动,截肢属于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形才未经患者同意实施了手术。现在患者要求赔偿。请问,医院是否要对此承担责任?
作者 张宁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29期26-26,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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