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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法规擅自占用环城公园水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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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2008年9月2日,蜀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群众反映,称某单位正向某路与某路交口处环城公园水体内倾倒建筑垃圾。经现场勘查,发现位于该处环城公园西南角水面已被倾倒的建筑垃圾形成围堰工程,且占用园林水体面积约60m×5m=300m^2。
出处 《城建监察》 2011年第8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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