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于1991年签署《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8年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京都议定书》是当前国际环境公约中联系最为紧密的协议,氟化工行业的大部分氟氯碳化物如全氯氟烃(CFCs)和含氢氯氟烃(HCFCs)是《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受控物质,而作为ODS替代品的含氢氟烃(HFCs)是《京都议定书》的受控物质。从我国履行上述两个议定书对氟化工行业ODS替代品发展的影响出发,分析当前我国氟化工行业ODS替代品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HFCs产品作为ODS替代品的未来前景,认为当前我国现行体制下ODS替代品发展存在一系列的制度障碍,分析当前制度背景下ODS替代品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政策建议。
出处
《有机氟工业》
CAS
2011年第1期55-60,64,共7页
Organo-Fluorin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