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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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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城乡低保对象生活造成的影响,不断提高城乡特困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沭阳县从2011年7月1日起再次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提标。按照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60元,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11年第7期60-60,共1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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