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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四举措抓社会救助“阳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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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龙山县采取四举措抓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一是有领导负责和专门队伍抓。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乡镇(街道),村负责人主抓,县、乡二级组成核查队伍共576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到社区和村组开展“阳光行动”。
作者 周栋材
机构地区 龙山县民政局
出处 《中国民政》 2011年第1期60-60,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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