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肥新建养猪场只能设在三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1年7月28日,从合肥市畜牧水产局获悉,该市出台了新规程,为保护环境,规定新建种猪场、养猪场(小区)选址必须在长丰、肥东、肥西三县境内,不得在合肥市城区范围内。
出处 《湖北畜牧兽医》 2011年第8期9-9,共1页 Hubei Journal of Animal and Veterinary Scien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