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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聘用医护人员试用期考核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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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查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1]。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试用期与非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唯一不同的是试用期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
出处 《中国医院管理》 2011年第8期40-41,共2页 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王建平,姜俊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144-149.
  • 2王成明.劳动纠纷:50个法庭诉讼实践策略[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6.

共引文献4

同被引文献15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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