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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上防范“村小组”的权力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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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的地盘,我却做不了主。”日前,广东省博罗县泰美镇兴水围村邓塘小组村民反映,3年前,该村小组负责人违背他们意愿,将村里的14亩土地承包给外地老板种芭蕉,至今没有给过他们一分钱,村民欲要回土地,可承包人已经转手,无人理会。(《南方都市报》5月26日)
作者 吴江
出处 《乡镇论坛》 2011年第22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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