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讨签名鉴定结论种类适用与判断依据问题有利于确立鉴定结论与鉴定依据之间的必然性联系。以《笔迹鉴定规范》为参照,将书写动作系统理论作为分析工具,有利于从学理上对签名鉴定结论的判断依据以及鉴定结论的种类分别进行理论分析,有助于提出二者之间关系的初步准则。
出处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4期110-113,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司法鉴定"(项目号:J51102)
中国法学会2010年部级课题<司法鉴定意见争议解决机制研究>(项目号:CLS-D102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