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张某于2009年11月20日与北京某销售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哈尔滨市分支机构销售经理,负责该公司在哈尔滨市场运营管理工作。2010年6月1日,该销售公司东北区运营经理到哈尔滨店巡查,两人在经营策略方面发生分岐。张某于当日给其共同上级亚太区域经理发出一封表达辞职意愿的电子邮件。亚太区域经理收到邮件后立即责成东北区运营经理与张某谈话,挽留张某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继续工作的协议。
出处
《中国劳动》
2011年第8期54-55,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