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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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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避免"相互持股"的弊端,必须梳理有碍于公司规范运行的"相互持股"行为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是指两个合法存续的公司互相向对方公司出资并成为对方公司股东的情形。在现有大量的存续企业中,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的情况并不少见,其形成原因和实际运作也各不相同。这种出资现象的利与弊,值得认真加以辨析。
作者 沈立群
出处 《上海国资》 2011年第8期16-16,共1页 Capital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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