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青岛市医疗市场秩序,完善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充分发挥长效监管机制的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卫监督发〔2005〕413号),并针对目前青岛市医疗机构的现状,结合具体工作,在加强和深化医疗机构监管与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1年第4期340-342,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