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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基批量评估方法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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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房产税试点开始推行。上海以交易价格的70%作为税基,重庆首次征收直接以交易价格作为税基.二次征收则使用评估价作为税基。两试点城市的税基均以交易价格作为基础,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总价值”代替了“房产价值”作为课税依据,成为“物业税”的简单翻版,遭到了学界和部分民众的质疑。
作者 王伟星 楼江
出处 《上海房地》 2011年第8期30-32,共3页 Shanghai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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