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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抢注市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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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正式将“幸福之城”作为商标授予珠海旅游业界。未来十年珠海可以通过此商标推广幸福珠海城市形象和相关旅游资源,项目涵盖观光旅游、旅馆预订、汽车出租等9项。“幸福之城”,珠海将“独享”十年!
作者 陈守湖
出处 《决策探索》 2011年第15期13-13,共1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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