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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不能只重视融资者利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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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最近一个时期发行人、承销商希望新股发行日程有更灵活安排的请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新股IPO可在获得批文后6个月内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就发行日程和发行窗口的选择做更加灵活的安排"。
作者 皮海洲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72-72,共1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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