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式"大科学"体制是新中国20世纪50~60年代起主导作用的科技体制。在新中国成立伊始特定的国情下,这种中国式"大科学"体制的法律体系,不仅是协调科学、技术、经济、政治和社会平衡发展的各种制度的呼唤,而且也是与它相适应的道德准则的诉求,其走过了一条逐步发展和完善的渐进之路。中国式"大科学"体制法律体系的确立,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抉择。
出处
《学习论坛》
2011年第8期72-75,共4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科技法制建设的历史考察与经验研究"(10CGML10YB)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