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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原因能否作为用人单位的不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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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某公司在2009年10月招聘了5名电力维护人员.在试用期的员工体检中发现新入职的张某患有较为严重的高血压,不适宜高空作业,公司认为如果继续留用张某必然会给工作留下很大的隐患,希望在试用期内尽快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1年第8期50-50,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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