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对走私犯罪作了较大修改。为切实做好走私犯罪审判工作.现就审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1年第8期19-19,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