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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扎实推进教育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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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淮安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县(区)域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其中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工作6年以上的,原则上都要参加轮岗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转。各县(区)每年轮岗交流教师比例不得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5%。
出处 《小学科学》 2011年第6期84-84,共1页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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