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风险管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正式确立了我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法律地位并在证券行业推广。
作者 常海松
出处 《科技风》 2011年第14期274-27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