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略罪作为习惯国际法上的罪行,由于其政治性等特点,国际社会一直未能形成一个能够被普遍接受的法律意义上的定义。国际刑事法院侵略罪特别工作组从国家的侵略行为与个人行为两个层面上对侵略罪的定义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探索,最终在2010年《罗马规约》的审查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侵略罪的修正案,以联大第3314(XXIX)号决议作为基础,将侵略罪界定为一种由政治或军事领导人实施的、依其特点、严重程度和规模构成对《联合国宪章》明显违反的犯罪。这是近年来关于侵略罪定义的最新成果。
出处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4期94-100,共7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