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美两国的专利法中都有关于假冒专利标记的规定,其表现形式大同小异,但是中国对假冒专利标记的处罚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而美国对假冒专利标记行为则以公益诉讼的形式解决,任何人都可以代表美国政府对假冒者提起诉讼。中国对假冒者的行政罚款全部收归国库,而美国对假冒者的公益诉讼的罚金一半归原告,另一半归美国政府。2009年美国法院改变了罚金的计算方法,从过去的对每一批违法产品罚款500美元以下改变为对每一件违法产品罚款500美元以下,从而引起了此类诉讼的爆发。从两国法律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对我国提供借鉴。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86-91,共6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