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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基础”课教学过程中的公民教育功能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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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的基础课程,是进行公民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其主要内容包含:一是培养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公民道德规范;二是培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三是培养公民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理性认同;四是培养民主平等的现代精神。"基础"课的这些内容,以实现人的社会化为目标,以培养合格社会成员为根本宗旨。因此,在"基础"课课程教学中应突出公民教育的功能。
作者 韦群
机构地区 河池学院社科部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47-149,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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