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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所得税分摊中“三因素指标”政策口径的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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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确定“三因素指标”中每一因素指标的具体问题分析 (一)收入指标 1.收入指标的核算与陈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汇算消缴时,二级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本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报送资料加强审核,
作者 高允斌 徐微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36-38,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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