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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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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临近中秋,税务部门将对公司发给员工的月饼征税一事引发热议。税务部门解释,月饼是个人所得的实物部分。征税有法可依,并且已经实行了十余年,并非新增税种。不过,税务部门对工薪阶层锱铢必较,已遭雁过拔毛之讥。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1年第35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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