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机合作社是农机服务从业者自愿成立的农村合作组织”。从它的立意理解。它是一个民间组织,一是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为大农业生产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二是自愿。社员有入社或退社的自由。但要求入社者必须具备入社的相关条件,服从组织领导,享受相关优惠待遇,行使相关权利,但还必须尽有关义务;三是互助。就是相互帮助。合作社与各成员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有相互帮助的义务,取长补短,共同完成好社会化服务的相关任务;四是自负盈亏。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在一定范围内能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国家政策允许条件下,获取自己应有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