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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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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内涵 1.集中核算的单位。范围以一级和二级预算的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单一有行政事业单位授权收费或罚没项目的事业单位纳入集中核算比较适宜。而某些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收入或全部收入是在市场环境中靠依法经营形成的,而非财政或上级部门拨款,以及靠罚没项目及预算外项目等形成的预算内外收入单位不宜纳入集中核算。
作者 杨丽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11年第8期33-33,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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