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生态文明以较高的环境意识、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为其主要特征。这样的社会要求人类需求的增长与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各类资源相适应,人类的生产和消费必须以最小的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来进行,保证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处。本文以大兴安岭十八站鄂伦春族聚居区为例,说明民族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认为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不但不能实现民族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人类总结历史经验,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做出的理性选择。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5期162-16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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