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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业绩差,企业也得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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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 2010年7月,张某从职业学院毕业后,应聘到某食品销售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任企业销售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若张某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企业有权不发试用期工资。因张某在试用期第1个月没有完成公司交付的销售任务.公司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拒绝向张某支付工资。请问:该食品销售公司的做法对吗?
作者 小保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1年第8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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