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备受关注的《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社会保险是基于保险原理、互济原则、政府责任制定的,抵御生、老、病、残和失业五大社会风险,实现国家社会保障目标的制度安排之一。这部《社会保险法》,具有奠基性和开拓性,它第一次将宪法的社会保障原则具体化,明确了国家建立覆盖全体公民且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的政府责任,包括财政责任、行政责任和经办责任,以及公民参加社会保险计划的受益权利和缴费义务,这是我国民生保障法制化的一个里程碑。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1年第8期19-19,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