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丹麦自然幼儿园的创建
在丹麦,《丹麦社会服务法案》和《国家教养学习计划》均规定,托幼机构的总目标是为儿童的发展提供支持,与儿童的父母共同为儿童提供教育的、保育的和社会的设施。
出处
《教育导刊(下半月)》
2011年第8期92-94,共3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1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丹早期教养模式比较研究”(项目编号2010SJD880030)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课题“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研究”(项目编号J090502)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丹学前教育专业比较研究”(项目编号YN1041)的研究成果之一